長春市交通運輸部門堅持有訴必查、一案雙查,持續(xù)加大出租汽車故意繞行、主動攬客、未按規(guī)定使用計價器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規(guī)范出租汽車營運秩序,切實保障乘客權益,F公布6起典型案例,旨在以案釋法、警鐘長鳴,提醒廣大出租汽車駕駛員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樹立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服務意識。
案例一:2024年11月13日,吉AD09479出租汽車駕駛員鐘誠繞道行駛,依據《長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對鐘誠罰款2000元,扣除服務質量信譽考核10分。所屬企業(yè)吉林省正泰出租汽車有限公司按照企業(yè)內部管理制度,對鐘誠做出帶車學習7天的處理,學習期間駕駛員和車輛不得參加營運。
案例二:2024年11月7日,吉AY4546出租汽車駕駛員胡喜未按照合理路線行駛,故意繞行,依據《吉林省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條例》,對胡喜罰款1000元,扣除服務質量信譽考核10分。所屬企業(yè)長春市華茂汽車出租有限公司按照企業(yè)內部管理制度,對胡喜做出帶車學習3天的處理,學習期間駕駛員和車輛不得參加營運。
案例三:2024年11月10日,吉AY8201出租汽車駕駛員李大平繞道行駛,依據《長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對李大平罰款1000元,扣除服務質量信譽考核10分。所屬企業(yè)長春大眾卓越出租汽車集團有限公司按照企業(yè)內部管理制度,對李大平做出帶車學習3天的處理,學習期間駕駛員和車輛不得參加營運。
案例四:2024年11月30日,吉ADB4778出租汽車駕駛員冷東偉主動攬客,依據《吉林省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條例》,對冷東偉罰款500元,扣除服務質量信譽考核5分,所屬企業(yè)長春市迎賓出租汽車租賃服務有限公司按照企業(yè)內部管理制度,對冷東偉做出帶車學習3天的處理,學習期間駕駛員和車輛不得參加營運。
案例五:2024年11月30日,吉AZ8065出租汽車駕駛員張杰主動攬客,依據《吉林省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條例》,對張杰罰款500元,扣除服務質量信譽考核5分。所屬企業(yè)吉林省通達出租汽車有限責任公司按照企業(yè)內部管理制度,對張杰做出帶車學習3天的處理,學習期間駕駛員和車輛不得參加營運。
案例六:2024年11月30日,吉AY2002出租汽車駕駛員胡成立未按照規(guī)定使用合格計程計價設備,依據《長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對胡成立罰款500元,扣除服務質量信譽考核5分。所屬企業(yè)長春金柏茂汽車貿易有限公司按照企業(yè)內部管理制度,對胡成立做出帶車學習3天的處理,學習期間駕駛員和車輛不得參加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