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供圖
中新網吉林新聞4月11日電 (譚偉旗 邵梁)受疫情影響,各類教育和培訓活動采取線上教學方式,一些教育課程受各種因素限制無法推進教學進度,因此而產生的各類糾紛增多。近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就通過線上庭審方式,審理了一起教育服務合同糾紛,當日開庭當日結案,及時有效地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
據(jù)悉,當事人關某的女兒在某教育培訓機構學習英語,報名時預交了學費。后來因為轉學等原因,不能繼續(xù)學習,關某要求返還剩余學費。但學校以關某未將學費交到學校賬戶和學校成立時間在學費繳納之后等抗辯理由,拒絕返還剩余學費。
該案符合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獨任審理條件,由承辦法官胡月皓一人獨任審理。
庭審前,法官提前與雙方當事人取得聯(lián)系,詳細說明線上開庭的程序步驟,耐心解答當事人的各種疑問,消除當事人對線上庭審的顧慮,并做好庭前工作,提前進行證據(jù)交換、答辯狀提交等事宜。
溝通協(xié)調后,法官組織雙方進行線上庭審,當天下午三點完成庭審工作后,當晚即下判結案,判令該教育機構返還關某剩余學費。
這場庭審僅是該院諸多線上庭審中的一個縮影,疫情防控以來,該院法官積極響應組織號召,下沉一線參加志愿服務。對已完成線上庭審的案件,利用空余時間,見縫插針盡快完成文書撰寫,提高線上審判工作效率已是居家辦公期間,該院許多干警的工作狀態(tài)。
疫情發(fā)生以來,該院在組織干警下沉一線做好志愿服務的同時,運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通過網絡、電話等方式,確保審判執(zhí)行工作高效運行,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維護社會經濟秩序貢獻力量。(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