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樹市人民法院五棵樹人民法庭副庭長李國釗成功調解一起夫妻離婚后的財產(chǎn)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讓曾為夫妻的二人解開心結,冰釋前嫌。
據(jù)悉,原告范某與被告柳某曾是夫妻,二人因生活瑣事爭吵不斷選擇離婚,離婚后,二人對彼此心存怨恨,但都將心火壓制下來。后二人在某醫(yī)院偶遇,柳某心中的怒火終于不受控制,沖上前辱罵范某,并將范某新買的手機損毀。
范某報警后,公安機關對柳某實施了行政拘留,事后,范某向柳某索要手機賠償款,但柳某拒絕賠償,無奈之下,范某將前妻訴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聯(lián)系原被告,了解案情并不斷耐心細致做雙方思想工作,但雙方由于離婚時就積怨已深,此次事件更加劇了雙方矛盾,誰也不肯讓步。見調解無望,承辦法官便開庭審理此案。
庭審中,雙方對手機賠償價格無法達成統(tǒng)一意見,要求對損壞手機進行司法鑒定,承辦法官認為若采取鑒定程序,不僅會增加訴訟成本,更會加劇彼此間的隔閡。因此,承辦法官采取“背對背”的調解方式,分別耐心地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深入的調解工作。
承辦法官以曾經(jīng)共度的夫妻時光為橋梁,喚起雙方內(nèi)心深處對過往情感的珍惜與懷念,引導雙方從彼此理解的角度出發(fā),重新審視當前的爭執(zhí)。
經(jīng)過一番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溝通調解,二人心中的堅冰逐漸融化,最終,范某同意柳某支付手機賠償款,至此,案結事了。
該院五棵樹人民法庭在審理此類案件過程中,從親情、道德角度尋找問題癥結,充分考慮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加大矛盾糾紛調處化解力度,努力實現(xiàn)案結事了人和,切實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譚偉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