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吉林新聞7月3日電 (譚偉旗 王博斕)現如今,越來越多的人有了投資理財的概念,可供人們選擇的理財產品層出不窮,從中選擇一個短時間高回報的理財方式,便成了人們投資所考慮的最重要的因素。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真實案例著實敲響了警鐘: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據悉,2020年初,被害人張某某等人報案稱位于德惠市的一旅游公司以高息為誘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經多名被害人指認、辨認,該公司實際負責人為吳某某,被害人繳納的錢款均由吳某某支配使用。
公安機關經過調查取證,吳某某于2018年11月于德惠市注冊成立某旅游公司,通過組織業(yè)務人員散發(fā)傳單等方式吸引投資者參與其組織的宣傳講課,向投資者推薦開發(fā)投資項目,以高額返利吸引投資者投資。
吳某某又于2019年6月開始經營某茶葉有限公司,對外宣稱該公司在福建省某地有茶園產業(yè)基地,經營茶葉種植,生產等項目。以投資入股高額返利為誘餌向社會不特定群體進行集資詐騙。
由于該案涉及到的被害人人數眾多,且其中許多為年邁的老人,養(yǎng)老的錢被一舉騙空。該院高度重視,多次開庭審問犯罪嫌疑人吳某某,通過審查證據材料,充分了解案件的情況,并提交審委會討論。
最終,該院經審理后,以吳某某構成集資詐騙罪,依法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責令吳某某退賠各集資參與人錢款。
法官提醒,吳某某得到了應有的制裁,希望公眾能夠通過此案吸取教訓、擦亮雙眼,通過正當的渠道理財,加強防范高息借貸、金融詐騙、非法集資等風險危害。要警惕“夸大宣傳”“高額回報”“熟人介紹”等陷阱,務必擦亮雙眼,務必冷靜分析、避免受騙。(完)